臉書已成許多人的日常網路社交通路之一,它的存在讓人又愛又恨。這部電影敘述臉書創辦人--哈佛天才學生Mark Zuckerberg對一名女生很火大,氣呼呼的在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罵她髒話,又入侵學校宿舍的名錄系統並以極短的時間寫出一個學校女生照片的評比網站Facemash。之後因為點閱人數太多,流量爆衝,而癱瘓了哈佛大學宿舍網路系統,Facemash後來成了Facebook。
電影故事以兩件訴訟案為主軸,第一件是雙胞胎Winklevoss兄弟連同合夥人Narendra告Mark竊取原始碼與創意,另一件是Facebook共同創辦人(Mark的好友兼早期金主Eduardo)控告Mark惡意欺騙。
有件有趣的事是因為本片劇本太厚,而電影公司又要求導演將放映時間控制在兩小時內,導演只好要求演員們加快講話速度。台灣似已上映,家人們是否都已觀賞過了?但我家兩個青少年可是相當喜愛這部電影呢!尚未觀賞的家人們有空不妨找機會看看。
謝謝花米爾這麼認真為我們準備這麼多精彩的內容.時間過的好快,我們花系列家族好像成立也快一年了吧?有誰記得是哪一天開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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