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概要
第一部分-積極平權的討論
Sandel 介紹了1996年的法律案例,一位名叫 Cheryl Hopwood 的白人女子被拒絕進入德州大學法學院就讀,即使她分數和考試成績都比一些獲得錄取的少數族裔還高。Hopwood 向法院提出控訴,認為學校的積極平權政策侵 犯了她的權利。學生們對贊成或反對積極平權的作法進行討論。我們是否應該試著將種族納入入學考量而導正教育背景的不公平?我們是否應該對歷史的不公,如奴隸制和種族隔離做 補償?這個討論贊成推廣多樣性是正當的嗎?它如何評估以下論點:一個學生的努力和成就應該比那些他或她無法控制的隨機因素重要嗎?當一所大學設定的任務是增加多樣性,那麼 拒絕一位白人入學是侵犯了他的權利嗎?
第二部分-目標是什麼?
Sandel 介紹亞理斯多德和他的正義論。亞理斯多德不同意 Rawls 和 Kant 的看法。他認為,正義是給予人們應得的,罪有應得或是利有應得。當考慮到分配時,亞理斯多 德認為必須考慮目標、終點及分配的事物。例如,最好的笛子應該給最好的吹笛手。而最高的政治職位應該給那些擁有最佳判斷力和最崇高公民美德的人。對亞理斯多德來說,所謂的 正義是找出一個人的道德以及他們合適的角色,並給予他們應得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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